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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信息一旦泄露 个人权益易受侵害

人脸信息一旦泄露

个人权益易受侵害

“在生活中,人脸识别技术确实具备独特的优势。但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人脸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值得警惕。”李东方说。

去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李某利用“颜值检测”软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据了解,李某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人员,他将自己制作的“颜值检测”软件发布在某论坛,供网友免费下载安装,以此方式窃取安装者手机相册照片1751张,其中含有人脸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100余条。

那么,如何才能防止人脸识别技术滥用?

2021年7月,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个人的同意必须是基于自愿而作出。特别是对人脸信息的处理,不能带有任何强迫因素。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处理者采取未单独征求用户同意、强制刷脸等方式处理用户人脸信息的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都会被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上述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用户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权益。但现实是,在许多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场景中,用户往往只能被迫接受,大多并不会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东方认为,如何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还需要法律研究者和立法者进行更多的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人脸识别不单是涉及人的长相,还关联着个人财产信息、金融信息以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用户隐私协议中,不能仅用一句话简单说明要保护个人信息,还应当载明在什么情况下采集个人信息、如何采集、如何使用、如何删除等内容。

对此,胡鹏建议采取一系列相关的措施,比如就人脸识别和人脸图像处理等事项进行单独弹窗以获得单独同意,App在征得个人同意时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个人信息主体享有撤回授权的权利,以及不得频繁地弹窗以获得个人同意等。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看来,人脸识别或人脸图像等相关信息不仅涉及个人隐私,还涉及生物学特征,不法分子如果获得相关人脸图像,可能冒用他人身份从事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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