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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提示:网购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


2024-01-1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李某通过快手、微信无证经营药品案,快团团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郭某某通过微信销售假药案,黄某某通过微博、微信销售假药案,拼多多、微信入驻商户生产、销售假药案。 

同时国家药监局还提示,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另外,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部分产品宣称能治疗多种疑难杂症,或者含有“药到病除”等绝对化用语的,或者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信息的,请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国家药监局公布的案例如下: 

李某通过快手、微信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3年3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终止妊娠药品,涉案货值金额12.71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9月,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整改、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2.71万元、罚款190.6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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