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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分租合同
商铺分租合同
商铺分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分租甲方承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商铺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主要情况如下: 本商铺座落:东莞市 万江 区 xx层 。 (以下简称该商铺)。 甲方承租该商铺总共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分租给乙方该商铺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分租场地) 分租后甲方实际使用该商铺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甲方承租该商铺平面图、乙方分租场地平面图、该商铺出租方(甲方)有效租赁合同、及该商铺的有效产权证明、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分租场地的依据。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2 甲方作为该商铺第一租赁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第二租赁使用权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未设定抵押,或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该商铺的产权所有人对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商铺,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 本商铺的产权共有人包括: 。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商铺的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商铺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产权所有人的其中一方代签字,产权方代签字人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在本合同附件: 乙方施工平面图,中加以列明。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分租场地作为乙方 营业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分租场地。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即免租期。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分租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分租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分租场地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整)。 该分租场地租金 3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租金调整递增幅度为 5 %/年。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0.3% 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分租场地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租场地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该分租场地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或无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均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分租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费、设备日常维修,等其他租赁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分租场地使用要求 6.1租赁期间,乙方所承租的分租场地的使用或装修如有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应为此负所有赔偿责任,并予以恢复。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