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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致25名学生中毒 1人死亡 投毒幼师被判死刑


2020-09-30 08:40: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栋梁 刘建章
 

  9月28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萌萌幼儿园投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云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冯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冯某,2017年2月19日晚,王云将通过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使用的水杯内,致使冯某饮水后中毒并构成轻伤。

  被告人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老师孙某产生矛盾,决定对孙某实施报复。2019年3月27日9时许,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使25名学生食用八宝粥后中毒,最终造成1人死亡,2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亚硝酸钠,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亚硝酸钠已造成其亲属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儿园中班学生会食用加餐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向粥内投放亚硝酸钠,致使多名无辜幼童食用后中毒并入院接受治疗,且在作案后隐瞒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终造成1人死亡、2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酿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王云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王云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致人损害,应当与其雇主即幼儿园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云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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