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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
本单位职工张某(身份证号:)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2019年1月12日,汽车司机张某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关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事情发生后,张某及其家人非常重视,当即退还款项人民币伍拾万 元(¥500000元正),其后又积极与我们协商进一步退款事宜。通过协商过程我们了解到张某家庭也很困难,目前,有一个未成年小孩需要抚养,且为购买房屋仍欠下一大笔债务,是家里的主要生活来源。这种困难情况下,张某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其亲人也需要他的工作收入扶助;张某的违法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其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并积极弥补损失,我们并不希望眼睁睁看着一个家庭就此支离破碎,愿意原谅他。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的刑事责任予以从轻处理。 此致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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