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随着成都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杭州亚运会进入倒计时,体育再次成为热词,运动热潮正涌动大江南北。今年8月8日是国家第15个“全民健身日”,8月8日所在周(8月7日至13日)是我国第一个“体育宣传周”。在此期间,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宣传普及新修订的体育法,举办线上线下体育文化展示交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和践行科学健身理念,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一直以来,我国都十分重视体育。数据显示,我国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已超过5亿人。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消费市场之一。
同时也要看到,虽然近年来,我国群众健身运动场地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开展,但群众“健身去哪儿”的困惑仍不同程度存在。而随着体育社会化、市场化发展,体育经营活动日益增多,体育行为、体育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各类体育市场乱象不时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良好秩序的维护以及群众健身的热情。
新修订的体育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不仅明确了全民健身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规定组织责任主体下沉至社区;而且为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运动提供特殊保障,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优惠。同时,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开放管理等方面细化全民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老百姓“健身去哪儿”的难题。此外,规定了监督管理职责,明晰了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这些内容为群众的健身权益提供强有力保障,让法律的牙齿更加坚固,更好推进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事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事关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各地要以体育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相关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引导群众依法参与体育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