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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执法手段


  涉企收费直接关系市场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治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涉企收费领域广、环节多、政策性强,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改革到位,乱收费问题依然突出。

  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行政机关和第三方主体的不同责任,区分客观原因和主观故意,立规明矩,明确违法行为处罚方式,采取不同处理方式解决执法难题。根据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等执法原则,丰富执法手段,完善整改、退款、罚没等处理程序,建立更有效的涉企违法收费处理规则。

  《意见稿》对于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规定了以下法律责任:责令改正、退还多收费用、警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比如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违法收费的,责令改正,退还多收费用,拒不退还或者期限届满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意见稿》还对社会诟病颇多的“转嫁收费”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措施,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涉企收费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营者将自身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其他主体承担的,可以制作行政建议书,责令转嫁主体向收费主体支付应承担的费用,收费主体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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